深夜,杨绵绵忙活了一天,她提着暖瓶回到宿舍,先洗了衣服,然后吃了午饭,顺便帮同学买了几盒,然后匆忙去还了书,接着回来,赶紧叠星星,如今的她,眼睛都快冒金星了,才发现,夜幕降临,华灯初上,有的同学逛了一天,早回来了,有的同学沉入了梦乡,她也正打算上床睡觉,忽然叮冬,她的手机铃声,叮当当地响了起来,她忙按了一边按了接听键,一边向外面走,毕竟现在是夜里了,不能打扰别人休息。
电话那边传来了一个急促的声音:“绵绵,救命啊。”
杨绵绵没听清是谁的声音,反正她的电话如同公开的求助电话,而是着急地问:“怎么啦,你在哪儿?”
那边传来了一个弱弱的声音:“我们喝醉了,在金氏大酒店的门口。”
“我马上到。”
她匆忙跑了出去,没有钱打车,她骑上自己的脚踏车,拼命向金氏大酒店骑了过去。
金一情开着一个限量版的宝马,手边专设的杯架上面放着一杯如鲜血一样红的酒,醉眼迷离,他醉了,那该死的白雪公主居然拒绝了他,还告诉他自己另有所爱。作为狼族的王,对于伴侣的选择是极其严格的,要血统高贵,要美丽,要端庄大方,更重要的,还要具备为狼国之后的品质。因为,狼族,他们会对对方一生忠诚。可是,白雪,他千挑万选选中的白狼族的公主白雪,居然告诉自己,她另有所爱。狼王的尊严令拒绝如同侮辱,所以,他想到了人界的酒巴,于是便来喝了一杯,没想到,他随手一指,选中的是极品人头马,别人只能喝一杯,他却觉得口感好,自己喝了一瓶。所以,现在的他,看什么都是双影,甚至三影,迷迷乎乎的,油门踩到一百八,完全没发现,前面叉路口突然出现的一个单车。
直到听到彭的一声,金一情才发现仿佛撞到了什么东西,作为狼王的警觉,让他立即下车去查看。
在前面约三十米处,发现一辆被撞碎的脚踏车,车的旁边颓然倒地的是一团白色的物体,金一情晃了晃迷忽的大脑,蹲下身子,才发现是个女人。她用手撩开她覆盖在额前的黑色秀发,出现一张失去血色的精致的小脸,金一情想到的是,呵呵,自己吃过的人不少,被自己撞死的倒是不多。终归是个死,死法还真不同。
他站起身来,一挥手,奔驰车就消失了,自己又晃了晃脑袋,个把人命,不算什么,就算是人界,也经常有肇事司机逃逸的,找不到,也没办法。
他迷迷糊糊地刚想离开人界,回狼族,忽然脚步一个踉跄,一下子趴到了鲜血在身下不断流出来,已经晕迷的杨绵绵身上。
双手搂住杨绵绵,好软,好柔,好温暖,而且好香,仿佛盛开的百合花,芬芳四益。
他向杨绵绵地受伤的身体依偎了一下,一下子又碰到了杨绵绵被撞伤的伤口,这一下,却将晕迷中的杨绵绵痛醒了过来:“哎唷。”
杨绵绵一睁眼,发现一张俊美地妖异地面孔,双眼细长向上斜掉着,可是那面孔也是模糊地,因为失血过多,她能感觉到自己的生命正在逝去,长叹了一声:“我要死了么?”
金一情听了一声软软的声音,才发现,这个温暖的身体正在迅速变凉,这么温暖,他还舍不得放手呢,然后杨绵绵就闭上了眼:“你是谁?”然后又低声说:“你真是我见过的最冷俊的男子,比所有的韩国明星都漂亮,都……都有气质。”
金一情专注地听着,皱了皱眉,狼族的王者,从来不以容貌俊美当做是夸奖,尤其还漂亮,我们狼王,一向是雄伟英明……
听金一情一点儿声音都没有,杨绵绵的声音也渐渐弱了下去:“唉,这可能就是死前幻象,你就是上帝吧。”